香港税务说明

香港税务说明

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,除了金融发达、贸易来往自由外、外汇进出自由外,其中税务政策也是优势之一。香港一直以来都是税率低、税种少、不营利不交税,非香港本地来源收入豁免,也成功地吸引了来自全球各地的客商在香港注册公司,并以各种形式的避税架构设计,充分利用香港的优惠税收政策。在CRS协议逐步落实的情况下,香港政府为保持香港的国际竞争力,推出了多项针对公司营收所得纳税的优惠政策,结合以往的公司低税率体制,使得香港在国际商业市场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。

主要税项有:

1、利得税

2、薪俸税

3、物业税

3、香港关税

海外收入税务豁免

香港税务采用“地域来源原则”,如果纳税人从事赚取有关利润的活动的地点不在香港,则无须在香港纳税,但需向香港税务局申请税务豁免或事先裁定。

 

避免双重征税

当两个或以上的地区对某一纳税人的同一项收入或利润征税时,便会产生双重征税的情况。香港政府与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,明确划分协定双方的征税权,以降低香港居民或法团及协定方居民或法团被双重征税的机会。